臺南市寵物過世怎麼辦:火化、埋葬規定與挑選業者
臺南市:許可制還沒施行。整理臺南市對寵物屍體處理、寵物生命紀念業的規定,政府提供的協助,以及挑選業者要確認的事。附官方出處與查證日期。
許可制還沒施行
許可制還沒施行:有自治條例草案送市議會審查,但法規系統還查不到。公立收容所可以代為處理犬貓屍體(收費)。這一頁整理臺南市的規定、政府提供的協助,以及全國都適用的事;每一條都附官方出處。
在臺南市,飼主要遵守的規定
- 縣(市)層級查不到針對寵物屍體處理方式的規定,適用下面「全國都適用的規定」。
臺南市的寵物火化業者要有什麼證
- 《臺南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》草案曾送臺南市議會審查(議會有審查對照表),但臺南市法規查詢系統目前查不到這部條例,所以還沒有施行,業者目前不需要另外申請許可證。
政府提供的協助
- 臺南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:處理犬、貓屍體按重量收費,未滿 10 公斤 500 元,10 公斤以上未滿 20 公斤 1,000 元,20 公斤以上 1,500 元。
全國都適用的規定
-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:寵物死亡日起一個月內,飼主要拿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。
- 廢棄物清理法:在政府指定的清除地區內,不可以把動物屍體丟在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的地方;違反可處新臺幣 1,200 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。
- 中央目前沒有寵物生命紀念業(寵物殯葬)的專法;業者要不要有許可證,看各縣市有沒有自治條例。
挑選業者時要確認的事
- 在有許可制的縣市(目前是臺中市、桃園市、苗栗縣),請業者出示寵物生命紀念業的許可證字號;臺中市可以對照市政府公開的許可名單。
- 其他縣市請業者提供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,可以到經濟部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核對。
- 農業部有《寵物生命紀念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》:契約審閱期至少 1 天,預付金額高於 1 萬元的至少 3 天;業者在簽約前要提供服務項目、規格與價格,收費時要開收費憑證。
- 個別火化、集體火化、骨灰帶回或樹葬的價格差很多,請業者給書面報價,寫清楚包含哪些項目。
留下需求,取得資訊
不用註冊。留下縣市與寵物的種類、體重,我們會告訴你所在縣市的規定,以及找得到的合法業者。找幫手不承攬、不經手、不收這一類的費用。留需求
資料來源(查證日期:2026-10-17)
- 臺南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
- 臺南市議會:臺南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審查對照表
-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廢棄物清理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農業部:寵物生命紀念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
- 經濟部: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
這一頁整理的是公開法規與官方資料,不是法律意見;規定會調整,個別情況請向當地動物保護機關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