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寵物過世怎麼辦:火化、埋葬規定與挑選業者
高雄市:許可制還沒施行。整理高雄市對寵物屍體處理、寵物生命紀念業的規定,政府提供的協助,以及挑選業者要確認的事。附官方出處與查證日期。
許可制還沒施行
許可制已公布、還沒施行:113 年 11 月 28 日公布,條文寫「自公布後二年施行」。這一頁整理高雄市的規定、政府提供的協助,以及全國都適用的事;每一條都附官方出處。
在高雄市,飼主要遵守的規定
- 《高雄市寵物生命紀念自治條例》沒有規定飼主一定要怎麼處理寵物屍體。縣市層級適用下面「全國都適用的規定」。
高雄市的寵物火化業者要有什麼證
- 施行後,業者要依法完成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,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才能營業,許可證有效期間 3 年;未經許可營業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。
- 條例在 113 年 11 月 28 日公布、自公布後二年施行;從公布日推算約在 2026 年 11 月底開始,確切日期以高雄市政府公告為準。
政府提供的協助
- 這次查證沒有核對到高雄市公立寵物屍體焚化的收費標準;需要的話請洽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處。
全國都適用的規定
-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:寵物死亡日起一個月內,飼主要拿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。
- 廢棄物清理法:在政府指定的清除地區內,不可以把動物屍體丟在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的地方;違反可處新臺幣 1,200 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。
- 中央目前沒有寵物生命紀念業(寵物殯葬)的專法;業者要不要有許可證,看各縣市有沒有自治條例。
挑選業者時要確認的事
- 在有許可制的縣市(目前是臺中市、桃園市、苗栗縣),請業者出示寵物生命紀念業的許可證字號;臺中市可以對照市政府公開的許可名單。
- 其他縣市請業者提供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,可以到經濟部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核對。
- 農業部有《寵物生命紀念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》:契約審閱期至少 1 天,預付金額高於 1 萬元的至少 3 天;業者在簽約前要提供服務項目、規格與價格,收費時要開收費憑證。
- 個別火化、集體火化、骨灰帶回或樹葬的價格差很多,請業者給書面報價,寫清楚包含哪些項目。
留下需求,取得資訊
不用註冊。留下縣市與寵物的種類、體重,我們會告訴你所在縣市的規定,以及找得到的合法業者。找幫手不承攬、不經手、不收這一類的費用。留需求
資料來源(查證日期:2026-10-17)
這一頁整理的是公開法規與官方資料,不是法律意見;規定會調整,個別情況請向當地動物保護機關確認。